促消费的目的应当是让居民更有钱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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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新办7月31日举行的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指出,让居民开心花钱、买到心仪的商品和服务,本身就是利民生的好事。促消费政策不是所谓的“掏空钱包”“透支需求”,恰恰相反,促消费政策的出发点是帮助居民节约开支,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买到更有科技含量、更符合需求的新产品、新服务,避免不法“套路”、假冒伪劣等产品。
一般认为,消费就是花钱,花钱才能消费。因此,谈到促消费,就会立刻想到让居民多花钱、多掏钱,就会认为是想让居民“掏空口袋、掏空钱包”,甚至“透支需求”。那么,这样的现象是不是存在呢?当然存在,譬如买房,按照多数居民的实际收入和存款状况,能够买房不贷款的,数量很少。即便是以旧换新、改善居住条件,很多也需要负债更换、负债改善。因此,说不让居民“掏空口袋、掏空钱包”,不实事求是。
但是,除了买房,其他方面的消费,正常情况下,不可能让居民“掏空口袋、掏空钱包”,更不大可能“透支需求”。因为,无论是生活必需品,还是家电产品,包括奢侈品,只要不是盲目消费、奢华消费、攀比消费,是不会出现支大于收现象的。而结婚、生育、教育、医疗等,只要不出现严重问题,一般也不会出现“掏空口袋、掏空钱包”现象的。促消费政策的出台,只是鼓励广大居民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改善生活、提高生活品质、优化家庭消费结构、提高财富使用效率。
从静态的角度来看,促消费政策的实施,只要居民做出消费行为,可能会在短期内增加居民的消费开支,使居民口袋中的钱减少。如果从动态的角度来看,情况可能就不会那么悲观而是比较乐观了。一方面,此次的促消费政策,并不是简单的让居民花钱,让居民把钱花在不该花的地方、不需要花的地方,而是让居民把钱花得更好,用相同的钱,买到更好的东西和更优的服务。因为,促消费政策里,包含着政府的政策资源、消费补贴、消费券、企业的让利等,从而减轻居民的消费负担。在此基础上,还会在促消费过程中,要求生产者、经营者提高供给水平、供给效率、供给质量,提供价廉物美的产品和商品,从而使供需双方关系更加协调,供需平衡效率更高。
另一方面,如果消费市场需求状况改善了,消费环境优化了,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增强了,企业的经营状况就能得到改善,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生存环境就能优化,关闭、歇业、倒闭的企业就会减少,新企业就能大量诞生,从而给居民就业带来更大空间,居民收入增长也会随之加快、随之增多,居民就能更有钱消费,更有信心消费,形成良性循环。也就是说,眼前的口袋多掏一点、钱多花一点,是为了让将来的口袋更鼓一点、让钱包里的钱更多一点,消费能力更强一点。国家发改委负责人的“促消费政策不是所谓的‘掏空钱包’‘透支需求’”,讲的就是这个意思,并不是空话、套话、大话,更不是诱导居民消费。
而从眼前的情况来看,如何让居民更好地消费,让促消费措施能够落地见效,还是要让居民手中有粮,要让居民能够每天多少有些进账,而不只是出账。这就要求,在促消费的同时,还要更好地做好稳就业工作,特别是投资,需要继续发力,最大限度地扩大就业,确保就业不出现任何问题。国有企业则要担负起社会责任,绝对不能增加失业下岗人员。对民营企业,则要真心保护、悉心爱护,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能在政策上帮扶的,一定要继续帮扶,确保其不出现大量关闭歇业现象。如果这些方面的工作做好了,促消费政策的作用就能比较好的发挥了。
这里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对房地产政策,可以优化调整,但决不要刺激,尤其不能让房价反弹。一旦反弹,广大居民就更加不敢消费、不能消费了。只有保持房价稳中有降的温和格局,让真正需要购房者理性购房、理性消费,才能有效激活广大居民的消费欲望,才能增强消费预期。特别是文旅消费、餐饮消费、体育消费、娱乐消费、养老消费,以及汽车消费、家电消费等,才不会因为居民盲目购房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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