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元债恩仇录:债权人和房企之间,还在酣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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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路数的第六十六篇原创文章

能为大家带来的最新播报是,这场正在上演的持久战里,境外债权人处于下风。
不过,一位债权人朋友对我说,
可以明显感觉到愈发多的债权人支棱起来了。大家的群体意识崛起了。
境外债权人必选的防御性手段有两项:
发法定索债函(statutory demand)、清盘呈请( wind-up petition)。
当年房企有多么热火朝天地收着校招社招简历,现在就有多么应接不暇地收着“催债书”。
很少有人是准备鱼死网破,冲着让房企破产清算去的。就算有,集团层面能被破产清算的房企,少之又少。
对重组持异议的债主来了,房企也想法接招。
一种是找会计师事务所对自己进行清算分析,代价是支付一笔不菲的费用,据说是几百万元。
你应该知道我说的是被新闻点名过的中梁(2772.HK)、佳源(2768.HK)等。他们都找了德勤作报告,向法院释放信息:
如果法院支持清盘,对债权人来说得不偿失;相反,债权人选择重组得到的清偿会更高。
还有种接招方式是在流程上挑纰漏。
别忘了,房企也有自己强大的内外部法务团队。就像融创(01918.HK),在收到债权人陈淮军发来的清盘呈请后,融创给媒体的回应里有句上市公司9月8日公告里没有的细节
未通过信托行而直接发起清盘呈请的法律有效性,有待论证。
按照美元债合同条款,债权人通过信托行(trustee)持有房企债券。自然跟房企存在债务关系的是信托行,它才有资格起诉房企。
这点上,不少机构债权人跟融创的个人债权人陈淮军一样,走过弯路,买过教训,吃过亏,被房企找到抗辩理由。当中有祥生(2599.HK)的债权人申万宏源、天誉置业(0059.HK)的债权人新城晋峰等。
对债权人的收割总是无处不在。要起诉房企,债权人还要先付一笔钱给信托行。费用大概是数十万美元。信托行往往是银行,例如花旗。
是的,某种程度上,美元债条款设置与生俱来对发行人有利,债权人注定属于弱势一方。
按另一位债权人朋友的形容,清盘本质上是
无法按下启动键的“核震慑”。
“清盘呈请”和“拿到清盘令”是两码事。
债权人能不能拿到清盘令是一回事,特别是红筹架构上市的房企。对于它们的清盘呈请,大部分无非三种结局:
要么一再延期,要么撤诉,要么没下文。
即便拿到清盘令,依旧不是握着万能的尚方宝剑。阳光城(000671.SZ)的案例诠释了这点。
源起于一笔涉及约850万美元的违约债,10月17日,债权方东方金控拿到香港高院的清盘令,要对阳光城的境外发债主体——嘉世国际进行清盘。法院也委派了临时清盘官。
这的确是过去一年里,指向大中型房企的首张清盘令。在阳光城前面还有一家小房企—天山发展控股(02118.HK)也背着清盘令。
但是,从“收到清盘呈请”到“清盘令下达”这一过程中,阳光城并没有像有的房企一样表达过“强烈反对”。在聆讯会时,它的律师都没有做有效应诉。▼
究其原因在于阳光城资产在境内,非境外。况且嘉世国际只是阳光城的境外子公司,清盘它对境内上市主体——阳光城基本没有重大连带影响。
另外,虽然香港的清盘令能在上海、深圳和厦门三个试点城市互认,但要追索境内资产,存在一定掣肘。
折腾了一圈,境外债权人还是得回到现实:
清盘对房企的施压作用大于债券的实际回收。
但清盘呈请的动作不得不去做。毕竟可以影响到房企在清盘聆讯期间的资产处置,保护离岸资产,防止有重大价值的资产被转移。
重要的一点是,运气好的话,推动和房企的债务重组谈判。
如果运气不好,特别是遇上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房企,意味着一场场攻坚战等着。
在《债主接管境外平台!新力地产 “半夜鸡叫”藏玄机》里写过,债权人中银国际已经委派人员接管新力地产境外的SPV公司。那拿到了清盘令的债权人德意志银行,又能干点啥呢?
境外重组,就像当年西天取经的唐三藏,需要历经九九八十一难。
有方案,只是房企走出境外重组第一步。但就算方案能获得通过,也不排除在执行过程中出岔子,隔壁的海航就需要二次重组。
现在光在第一步,地产境外债权人已经面临尴尬的局面
同为公开市场,房企的天平明显倾斜境内。
对比同一家房企的境内外重组方案,境外的往往展期更长、削息削本更大、债权人需要做的让步牺牲更多。
但不同于境内债务重组,美元债的持有人里有数量更为分散的个人投资者。一旦重组方案不具备一定吸引力,他们也很难投上同意票。
一位债权人朋友对我说,境外债权人就像处在另外一个平行世界里,
“所谓的同债同权,都只是口号。有些发行人的境外重组条款极具侮辱性,它们恨不得把所有债券变成永续债。”
房企对于境外债权人的态度相当强势。
一家中资券商之前想要去参加华夏幸福的债权人会议都遭拒绝,被告知要按给的方案来,不得有异议也不会开小灶。
华夏幸福要用八年来清偿债务,供选择的方案条例里甚至没有约定每年具体的付款要求。一来后续付款缺失保障,二来公司能不能活到第八年都要打问号。
但境外债权人不能把房企怎么样,因为被抓住了软肋
没有抵押物,没有资产作为抓手,更别提本就处在结构性劣后位置。
我的朋友说,在和房企一次又一次的谈判博弈中,境外债权人体会到的不是一种能让人“泪流满面”的力量,而是总有一层坚冰令人“头破血流”
所以你也就懂了,不管是发法定索债函还是清盘呈请,债权人是被逼着支棱起来的。
境外债权人也可以选择不投票、不博弈也不找律师,而是清仓,套现,离场,走人。然后,一些长线基金,特别偏好是重组的基金,进场接盘,展开新博弈。
《还能温和地走进那个良夜吗?》开头提到的业内大咖说,这些重组基金往往更专业,认知更成熟,对重组也许不是件坏事。
但问题是,能有多少接盘侠和冤大头出现?
(未完待续,期待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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