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业绩与实际业绩差异幅度达137.6%,差异绝对值金额巨大且更正不及时 ST宋都及相关责任人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天天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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览富财经网讯:预告业绩与实际业绩差异幅度达137.6%,差异绝对值金额为20.64亿元,差异绝对值金额巨大,且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ST宋都及相关责任人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据监管函披露:经查明,2023年1月31日,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约为-10亿元至-15亿元。同时公告称,前期与控股股东宋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控股)之间互为担保形成的存单质押担保尚有20.12亿元未解决,控股股东、俞建午先生承诺,最晚于2023年12月31日前彻底消除存单质押的互保情形,公司认为上述事件是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同时,时任独立董事暨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赵刚对业绩预告持保留意见并提示风险,认为距宋都控股承诺完成解决的时间已不足1年,上述存单质押担保余额若不能及时归还,将较大影响业绩预告内容,同时也会对公司整体业绩和财务情况产生较大的不确定因素。
2023年4月22日,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22年度净利润约为-30.8亿元到-35.8亿元,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为:公司以存单质押担保形式为宋都控股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余额21.64亿元距宋都控股的承诺“最晚于2023年12月31日前彻底消除存单质押的互保情形”完成解决的时间已不足1年。就现阶段公司了解到的信息,并积极征询多方专业意见后,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的损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约20.8亿元。2023年4月29日,公司披露2022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2年实现净利润为-35.64亿元。
公司预告业绩与实际业绩差异幅度达137.6%,差异绝对值金额为20.64亿元,差异绝对值金额巨大,严重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业绩情况的合理预期。同时,公司迟至2023年4月22日才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
ST宋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裁俞建午作为公司信息披露和经营决策的第一责任人,时任财务负责人陈振宁作为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俞昀在业绩预告上签字,并保证业绩预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述人员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处罚决定如下:对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裁俞建午、时任财务负责人陈振宁、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俞昀予以通报批评。
上交所要求:ST宋都应当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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