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聚焦:长城比亚迪,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资料图】

5月25日,长城汽车发布声明,4月11日,长城汽车向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递交举报材料,就比亚迪秦PLUSDM-i、宋PLUS DM-i采用常压油箱,涉嫌整车蒸发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问题进行举报。

随后,比亚迪汽车官方发布声明称,“我们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保留法务诉讼的权力!” 比亚迪方面表示,经了解,长城所说的情况,测试车辆由长城购买、保管并安排送检,中汽中心(天津)按长城的要求进行了相关项目的检测。测试车辆严格来说,不符合国标要求的送检状态,即应由第三方抽样、保管及送检,并要求完成3000公里磨合后测试,而长城送检的车辆在检测时,里程仅为‪450-670‬公里。

几天前,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刚刚发布数据,中国汽车出口量首次超过日本,成世界第一汽车出口国,长安汽车也是出口大户,仅落后于上汽、奇瑞和特斯拉,排名全国第4。而新能源汽车出口增长速度更快,达到了全部出口汽车增幅的两倍,比亚迪则是新能源汽车出口的主力军。

按理,面对汽车工业终于由此前只会在国内市场赚钱转向国内国外两个市场赚钱,汽车出口大幅增加,国际市场影响力明显增强,汽车企业应当更加精诚团结,更好地扩大中国汽车行业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提升中国汽车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和话语权,特别是国产汽车,更要抱团作战,而不是各自为战,更不能相互拆台。而从长城汽车举报比亚迪的情况来看,中国企业的心胸显然是不够宽的,也是没有团结一致共同对外意识的。

先不论此次长城汽车举报的是不是事实,单就举报本身来说,总觉得缺少点什么。因为,长城方面举报的是比亚迪汽车污染物排放不达标问题,为什么要选择在这个点,出发点到底是什么。要知道,比亚迪已于2022年3月停止生产燃油汽车,在这样的当口举报比亚迪,很难让人不产生联想。

而从比亚迪方面反馈的情况来看,长城汽车在这件事的操作方面,也是不规范的,是违反相关程序和规定的。按照比亚迪方面提出的质疑,对有怀疑的产品实施抽检,应当由第三方来组织和实施,而不是质疑方。长城方面并没有通过第三方抽样、保管和送检,不符合国标要求。那么,长城方面将如何回应呢?抽检的方式是否合法呢?如果不合法,又当如何解释呢?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都是中国的自主品牌企业,有问题,当然应当提,而且要认真地提。但是,是不是一定要以举报的方式呢?能不能通过沟通的方式,帮助存在问题的企业改进呢?很显然,长城没有这样做,而是直接用举报的方式对付了,大有不将其打倒决不罢休的感觉。显然,这样的操作方式,确实是存在商榷的地方的,也是不太合常理的。至少,不应该发生在两家自主品牌身上。

对长城汽车来说,举报的底气似乎很足。污染排放不达标,损害的是公共利益。如果企业具有这样的问题,就是比较严重的。如果比亚迪汽车确实存在这样的问题的话,长城抓住的点是非常狠的,对比亚迪汽车的市场影响也是会比较大的。长城这样做,是想让比亚迪把已经销售的燃油汽车全部召回呢,还是想以此来打压比亚迪在新能源汽车方面的势头呢?为什么要在此刻对比亚迪的燃油汽车下手呢?而且,涉及公共利益,有些话还不大好说,更不好辩。唯有比亚迪拿出充分的理由证明长城汽车的举报是错的。否则,比亚迪汽车只能在这方面认栽。

我们担心的是,如果此次举报,比亚迪确实因为自身原因受到了处罚,或者必须召回,并对新能源汽车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比亚迪是不会善罢甘休的,也会对长城汽车采取反击措施。那么,一场汽车领域的不正当竞争、恶性竞争就会形成,对中国汽车企业发展也会带来严重伤害。因此,有关方面和中国汽协等,应当尽快介入,避免事态扩大。这个时候,是经不起折腾的,也不应当折腾。切不可等到双方都闹得精疲力竭了,再去协调,那就晚了,甚至完了。

竞争不都是你死我活的,也有相安无事的;竞争也不是都要置对方于死地,共赢共生也是市场竞争的一种状态。尤其对汽车工业这种刚刚有所表现的行业来说,更不能折腾。否则,会出现严重问题的。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