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四项措施扩大有效投资

4月15日,在国家发改委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司长欧鸿介绍了国家发改委今后在扩大有效投资方面将采取的四项举措。

欧鸿介绍说,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方面积极做好稳投资各项工作。一是会同有关部门明确今年各领域重点建设任务,有力有序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二是扎实推进“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落地实施。三是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带动作用,与财政部门一起推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快发行使用。四是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补短板重大项目建设。

国家发改委将重点从以下四方面做好扩大有效投资工作。

第一,聚焦重点领域。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的要求,推进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煤电节能降碳改造,推进石化、钢铁等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同时带动装备制造等行业投资。

第二,强化资金要素保障。一是加强资金保障。中央预算内投资着力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项目建设,集中力量办大事、难事、急事。今年专项债券规模为3.65万亿元,目前各地方正在加快发行使用。二是加强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的工作衔接,做好国家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同时,对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有序实施能耗单列。

第三,加快推进项目实施。一是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指导督促地方加快履行项目各项审批手续。同时,依法依规履行项目建设程序,防止“未批先建”“边建边批”。二是加快项目开工建设。督促做好征地拆迁、市政配套等开工前准备工作,推动尽早开工,协调保障用工和原材料供应,推动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第四,激发社会投资活力。落实和完善社会资本投融资合作对接机制,促进社会资本重点项目落地实施。积极推动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

关键词: 国家发改委 项目建设 有效投资